因信稱義
July 01, 2022
使徒保羅寫的羅馬書是很難懂的一卷書, 這卷書揭示的因信稱義的道理是基督徒奉為至寶的一句話, 只是這句話常常被誤用, 尤其中文聖經隨便用了”義”這個字, 更是誤導了保羅的原意.
羅馬書 3:23-27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羅馬書 5:1-2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我們又藉 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
中文是常常用四個字的所謂成語來潤飾文章, 增加行文的流暢性, 因信稱義唸起來很順口, 四個字的”成語”擲地有聲, 鏗鏘有力, 但是我們常常誤入歧途, 走入自己稱義的死胡同, 要知道保羅的意思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 稱義的主詞是神, 我們是受詞, 只有神能1.)自行稱義 2.)稱信祂的人為義, 我們是沒有資格使用”義”這個字的.
中文是黑白分明, 非常主觀的語文, “義”字是我為羊羔獻祭犧牲, 捫心自問, 我們那個人能有資格做獻祭的羊, 我常常覺得中文聖經的譯文應該進行”解構”, 少以文字的有力感為追求的目標, 而以能確切表達作者原意的闡述為行文的基礎, 簡明聖經將”因信稱義”解構為”我們藉著信而被上帝看成正直清白的人”, 但是”正直清白”仍然是很主觀的描述, 是人自行創造的標準, 是不是能改成”被上帝接受的人”, 我們藉著信而成為被上帝接受的人, 這樣的闡述不牽涉主觀判斷的價值觀, 而是完全將主權交在上帝手中.
因信稱義常被信徒拿來做尚方寶劍, 我們常常用稱義的身份, 把我們的價值觀強加在其他人身上, 這幾天大法官推翻 Roe vs. Wade 的判例就充滿了這種”味道”, 美國的基督徒社會常常充斥這種因信稱義的行為, 這種行為滲入政治就造成紛亂, 這是個紛亂的世代, 只有上帝知道我們到底會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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